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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在对湘西某建材有限公司巡查过程中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结合州委督查室交办函(州督办〔2025〕46号),随即对其开展全面调查,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为推进嘉兴市“五水共治”和“海绵城市”建设,嘉兴市嘉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于老07省道以南、平湖塘以北、市防洪工程平湖枢纽附近实施了嘉兴市城东再生水厂工程。每年为平湖塘提供高品质再生水资源,可用于河道补水、绿化灌溉、道路浇洒、冲厕用水。采用AAO +MBR膜工艺+深度处理(二期),MBR膜工艺是生物脱氮除磷的原理与膜生物反应器技术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新技术,具有高效固液分离性能,能够充分发挥膜生物反应器高活性污泥浓度和高效率硝化的特性,使除磷脱氮能力大大提高,出水水质标准高、稳定,剩余污泥产量少,减少二次污染。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优化黑龙江营商环境,推动排污单位落实监测主体责任,引导技术服务机构合法合规经营,现公布一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违法典型案例。发布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压实污染物排放单位的监测主体责任,强化对技术服务机构的执法监管,引导排污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本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多模式AAO+MBR”,处理流程为:污水进入厂区首先经两道粗格栅初步去除污水中较大漂浮物;然后进入进水泵井,污水经提升后进入细格栅,进一步去除污水中较大的漂浮物,特别是丝状、带状漂浮物;然后进入曝气沉沙池,将污水中比重较大的无机颗粒沉淀并排出;再经膜格栅处理后进入一体化MBR池,完成有机物、N、P及SS等污染物的去除;MBR池出水进入臭氧接触池,投加臭氧进行脱色处理;出水进入紫外消毒渠进行消毒后重力流入清水池,厂区退水重力排入减运沟,或补氯后经再生水泵房加压回用。
花山净水厂(一期)设计处理水量7万吨/天,变化系数1.34;污泥产泥系数1.45tDS/万吨,污泥处理规模10.15tDS/d,产泥含水率<40%。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为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湖南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推选活动。经过市州初选、省直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综合审议等程序,张家界市、长沙市、怀化市、湘西州、郴州市、邵阳市、岳阳市、株洲市等市州办理的“张家界市某畜牧有限公司养殖废水渗漏污染河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等10起案件,入选湖南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这些案件涵盖了工业废水排放、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施工扬尘造成环境污染,以及滥伐林木、未经审批擅自开工、非法越界开采、非法电鱼、非法堆土导致生态破坏等类型,较好地反映了全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丰硕成果,具有较强的示范推动作用。
为解决“底数不清、去向难控、无序转移”等问题,自2021年7月起,江苏省在全省范围内探索利用“电子二维码”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系统功能,逐步构建起全过程追溯、全领域监管、全方位对接的监管体系,充分用足用活用好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效能。2023年11月,将“危险废物系统”升级为“固体废物系统”,进一步探索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一体化协同监管模式,严防污染物二次转移,防控环境风险。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与规范引导作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一批近期办理的生态环境领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红树林、盐沼和海草床把大量碳锁在泥里,真正干活的是一群肉眼看不见的微生物。环境变化如果换掉一批微生物,碳封存会不会跟着崩?科学家沿着中国海岸取泥,给这些微生物做了一次大规模“户口普查”。
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洋湖大道以南、靳江河以东,原采用MSBR+人工湿地+紫外消毒的主体工艺,于2012年投运,污水经MSBR池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经人工湿地处理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标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深度处理组合池(反硝化生物滤池+高效气浮池),改造MSBR池、紫外消毒池等,将厂区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提高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准Ⅳ类标准(TN≤10mg/L)
上海工业园区是上海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承载空间,也是全市VOCs治理的主战场。全市100余个工业园区集中了60%以上工业源VOCs排放,体量大、来源杂、邻避效应突出。然而,现有园区VOCs监管主要依赖人工排查,耗时长、精度低,一度让园区治气“看得见污染、找不到源头”。
2025年7月2日,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雨花执法大队根据“双随机”任务安排,对位于同升街道金海路的湖南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已停止使用、无运行台账及加药记录;理化室清洗池低浓度废水未按要求中和处理,废水处理设施的管道上加装了三通阀,废水直接流入生活污水管道,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圭塘河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