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参谋和咨询作用,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兵团环保产业协会发布《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管理办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细则,明确了发起单位、专业领域、会员等成立要求,规定了工作任务和监督、报告机制,旨在规范管理,推动专委会有效运作。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协会办事机构设立为秘书处、综合服务部、技术服务部、法规服务部四个办事机构。
明确了专家委员会的宗旨、组织机构、职责、聘任条件、工作制度、保密与纪律等内容。专家委员会在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政府和会员提供咨询服务,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等,由各领域资深专家组成。受聘专家需符合一定条件,聘期三年,协会可根据需要调整。专家工作方式分为三类,活动经费由协会统一安排。
此办法包括总则、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组织机构、分支机构设立与换届、分支机构管理、分支机构考评、分支机构变更与撤销、附则等内容。明确了分支机构应在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规定了其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设立换届程序、管理要求等,协会每年对分支机构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表彰或整改,还对分支机构的变更与撤销做出了规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