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委门户网站开通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设 7 个一级栏目,有政策宣传等功能,已建多层级沟通机制,平台上线将提升服务质效,后续会优化完善,欢迎民营企业等登录平台浏览政策、反映诉求。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8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兵团生态环境局修订形成《清单 (2024 年版)》,要求兵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重视其实施,准确把握适用范围,依法依规执行相关程序,加强执法记录管理,自发布日起实施,同时废止 2022 年版清单。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6日—22日。
发布于2024-11-28,实施于2025-08-01,即将替代标准GB11984-2008 氯气安全规程。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
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通知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优化部分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监管措施,明确适用范围为特定商品及低浓度三乙醇胺混合物,优化内容包括免办相关证件及报关申报要求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为落实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 (2025—2027 年)》,现印发给各省、相关部门及组织等,要求结合实际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
2024年12月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废(危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专业委员会在乌鲁木齐成功举办了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一次会员大会。成功举办了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一次会员大会。大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新疆兵团在固废(危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领域迈出了关键的一步,更是为构建新疆地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筑牢了坚实根基,有力推动固废(危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产业朝着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方向蓬勃发展。
为落实工信部联原〔2020〕201 号文件精神,新疆自治区及兵团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 2024 至 2025 年水泥错峰生产计划通知,新疆建材行业协会组织乌昌石吐区域企业开展 “错峰置换”,并公布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