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新质生产力 | 原马岭炼厂污染地块修复治理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

2024-S-54

原马岭炼厂污染地块修复治理项目

申报单位

森特士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推荐单位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保产业政策与集聚区专业委员会

投运时间

2021年6月17日

工程示范点

1)采用多种原位修复技术联用协同修复的方式,因“污”制宜,有一定的技术优越性;应用自主研发的智能化、模块化的原位气相抽提(SVE)和原位多相抽提(MPE)修复装备,实现了有机污染场地土壤和NAPL相污染地下水的高效、安全、经济的修复治理;

2)利用集成化、模块化的设备进行修复治理施工,减少了设备安装调试的时间,缩短了工期;

3)制定了一系列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项目安全、高效、节能地运行,利用智慧工地管理中心实现了修复施工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基于物联网的环境监测系统以及完善的二次污染防控措施保障了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任何二次污染。

工程规模

土壤修复83569 m³,地下水治理58455m³。

工艺流程

仅有土壤污染的区域使用原位气相抽提技术;水土交叉污染但无LNAPL的区域使用原位双相抽提+原位化学氧化技术;存在LNAPL的区域使用原位多相抽提技术,为强化修复效果,在LNAPL区会辅以表面活性剂淋洗技术、微生物修复技术等措施;地下水修复治理区采用原位化学氧化+水力循环技术;地下水风险管控区采用监测自然衰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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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项目实景图

运行效果

根据《效果评估报告》的结论,“经本项目修复实施后,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去除,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达到设定的修复目标要求,地块可安全利用”。

二次污染控制


根据《环境监理报告》和《效果评估报告》的相关结论,原马岭炼厂污染地块修复治理项目施工期间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等均达标排放,通过对潜在二次污染区的土壤和水质检测,表明本项目施工过程未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通过对大气、水、噪声等环境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未发生过群众投诉。因此,本项目的二次污染控制良好,施工过程未对场地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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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二次污染防控措施

达到的标准或性能要求

原马岭炼厂污染地块修复治理项目涉及地块的未来开发利用为二类用地,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的规定,《甘肃省原马岭炼厂污染地块补充调查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和《甘肃省原马岭炼厂污染地块修复治理项目修复技术方案》确定的修复目标值如下:

苯:4 mg/kg;乙苯:28 mg/kg;总石油烃C6-C9:704 mg/kg;总石油烃C10-C40:4500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