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海水浴场赤潮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海水浴场赤潮监测工作,我部组织起草了《海水浴场赤潮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5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李冬梅

电话:(0411)84783336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邮编:116023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王步英

电话:(010)65646254

邮箱:shengtai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海水浴场赤潮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海水浴场赤潮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4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

(部内征求综合司、法规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应急中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