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规定,为持续改善“乌—昌—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结合实际,兵团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了《“乌—昌—石”区域兵团重点师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专项奖补办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兵团生态环境局,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
“乌—昌—石”区域兵团重点师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专项奖补办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