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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之年。发布《修改决定》是“两高”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实施生态环境法典,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助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服务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5日。
《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编号为JS/T 303-2026,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意见征集日期截止2026年4月17日前
征集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4月24日前
征集日期时间截止2026年4月24日前
3月16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将第二条中的“实施期限至2025年”修改为“实施期限至2030年”;将第三条修改为明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补资金清算、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等;删去第九条中关于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办理清算手续的内容;将第十一条修改为第十条,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下达和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将第十三条修改为第十二条,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此前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