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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动员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于2025年12月3日联合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海草床植被修复(CCER-14-004-V01)》等2项方法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十四五”以来生态环境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与农村环境整治相关技术成果,以及“十四五”以来发布的《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鼓励的示范与推广技术。重点支持生态环境治理和监测监管能力提升两种技术类型,技术范围后续结合工作重点和技术发展进行动态更新。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处罚和不予强制事项清单(2024年版)》(新环规〔202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5版)》。
财政部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5〕138号),旨在持续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将于12月7日起施行
3月16日,自然资源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十五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做好要素保障工作。《通知》提出加强规划引领和项目前期工作、探索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许可制度、建立规划动态维护机制、完善联动审批机制、合理保障重点项目临时用地(林、草)、完善矿业用地政策、陆海统筹合理利用空间资源等13条政策举措。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
合同节水管理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有效抓手,是两手发力推动节水工作的创新模式。水利部高度重视合同节水管理,将合同节水管理体系纳入全面构建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内容之一,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合同节水管理实践,拓展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合同节水管理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三大领域全面推行,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全覆盖,取得显著成效,“十四五”期间,全国累计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2488项,年节水量达9.3亿立方米。
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现全文已正式公布,将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兵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参照《国家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兵团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兵团生态环境局,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