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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照工原函〔2026〕438号、工原函〔2026〕440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辖区优势单位,分别围绕2026年度第三批、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申报指南开展申报。申报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申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线上、线下申报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已于2026年9月4日经第2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1月10日。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10月19日前。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200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8号公布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6年8月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坚持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统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质态和业态、改革和发展、自主和开放的关系,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全方位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良好发展生态,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与评价、实施与监督的要求。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8日前。
到2030 年,全面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国家生态环境基准工作格局;基本建立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技术方法体系,突破一批生态环境基准关键技术,发布国家生态环境基准和相关技术指南30 项;生态环境基准应用案例更加丰富,生态环境基准工作进一步融入生态环境管理。
修订版《地下水管理条例》全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