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协会
10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工信厅联节〔2026〕39 号),旨在进一步规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各项工作管理,强化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国氢能产业高质量有序发展。
主要围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对外开放、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南疆高质量发展、兵地融合、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等方面,提出对政府工作的建议。
意见征求截止日期2026年11月19日前。
于2026年10月31日前组织做好2027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配额、内用生产配额和使用配额以及氢氟碳化物生产配额、内用生产配额和进口配额申请工作。
本办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新发改规〔2024〕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业技术改造类)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新工信规〔2024〕2号)同时废止。
意见征求截止日期2026年11月16日前。
(2009年1月16日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修订公布 根据2026年9月20日《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
征集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11月13日前。
《办法》立足兵团创新发展实际,明确兵团专利奖由兵团市场监管局主办,每三年评选一届,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届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15项,并配套分级奖励资金;设置了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差异化评价指标,加大对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的指标权重,突出专利转化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明确兵团专利奖评选程序,严格落实“两审三公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定兵团专利奖激励机制,建立评审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明确弄虚作假骗取奖项的撤销奖励、追回奖金证书等惩戒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