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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张家川县,当地用地紧张,冬季严寒,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本工程为保障水质目标,克服了气候条件等不利因素,采用了诸多强化处理技术。
近年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积极顺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充分运用智慧监管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现公布一批利用无人机查处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震慑违规排污行为,督促企业树牢环保法治意识、压实治污主体责任。请相关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MBBR系统工艺是一种新型高效泥膜共混,双泥污水处理技术,兼具活性污泥和生物膜二者的优点,脱氨效果好、可强化生物除磷,具有高效的有机物去除能力。填料表面形成好氧、缺氧、厌氧的梯度分布,可实现硝化与反硝化同步进行,脱氮效果好。抗冲击能力强:对低温、贫营养、高毒性、高氯离子等极端水质的耐受力更强。
生态化FCR工艺:应用FCR技术,通过植物-微生物-微型动物协同共生体系高效降解污染物,同步实现生物除臭与景观融合,打造花园式污水处理厂。相较传统活性污泥法,占地面积减少60%、能耗降低30%、污泥产量削减35%。
污水经净化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指标达地表水(GB3838-2002)Ⅲ/Ⅳ类标准。
工程设计规模:Q=10万m3/d,总变化系数Kz=1.5;雨污水(应急)调蓄池4万m3;污泥处理工程240t/d(污泥含水率58.5%)
2025年6月19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在对湘西某建材有限公司巡查过程中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结合州委督查室交办函(州督办〔2025〕46号),随即对其开展全面调查,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为推进嘉兴市“五水共治”和“海绵城市”建设,嘉兴市嘉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于老07省道以南、平湖塘以北、市防洪工程平湖枢纽附近实施了嘉兴市城东再生水厂工程。每年为平湖塘提供高品质再生水资源,可用于河道补水、绿化灌溉、道路浇洒、冲厕用水。采用AAO +MBR膜工艺+深度处理(二期),MBR膜工艺是生物脱氮除磷的原理与膜生物反应器技术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新技术,具有高效固液分离性能,能够充分发挥膜生物反应器高活性污泥浓度和高效率硝化的特性,使除磷脱氮能力大大提高,出水水质标准高、稳定,剩余污泥产量少,减少二次污染。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优化黑龙江营商环境,推动排污单位落实监测主体责任,引导技术服务机构合法合规经营,现公布一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违法典型案例。发布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压实污染物排放单位的监测主体责任,强化对技术服务机构的执法监管,引导排污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本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多模式AAO+MBR”,处理流程为:污水进入厂区首先经两道粗格栅初步去除污水中较大漂浮物;然后进入进水泵井,污水经提升后进入细格栅,进一步去除污水中较大的漂浮物,特别是丝状、带状漂浮物;然后进入曝气沉沙池,将污水中比重较大的无机颗粒沉淀并排出;再经膜格栅处理后进入一体化MBR池,完成有机物、N、P及SS等污染物的去除;MBR池出水进入臭氧接触池,投加臭氧进行脱色处理;出水进入紫外消毒渠进行消毒后重力流入清水池,厂区退水重力排入减运沟,或补氯后经再生水泵房加压回用。
花山净水厂(一期)设计处理水量7万吨/天,变化系数1.34;污泥产泥系数1.45tDS/万吨,污泥处理规模10.15tDS/d,产泥含水率<40%。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为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湖南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推选活动。经过市州初选、省直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综合审议等程序,张家界市、长沙市、怀化市、湘西州、郴州市、邵阳市、岳阳市、株洲市等市州办理的“张家界市某畜牧有限公司养殖废水渗漏污染河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等10起案件,入选湖南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这些案件涵盖了工业废水排放、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施工扬尘造成环境污染,以及滥伐林木、未经审批擅自开工、非法越界开采、非法电鱼、非法堆土导致生态破坏等类型,较好地反映了全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丰硕成果,具有较强的示范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