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家水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业务与实验平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承担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依据《关于国家水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业务与实验平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密)初审函〔2024〕4号)要求,国家水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业务与实验平台(以下称项目)开工建设前需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拟征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承担单位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任务概况

(一)任务名称:国家水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业务与实验平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用地规模:北京市密云区怀柔科学城东区 0501 街区。东至西统路西侧用地,南至云西二街,西至云西二路,北至城市规划支路。总用地约32亩,其中科研建设用地约15亩。

(三)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拟建设面积共约17300平方米的实验大楼。包括5个业务实验室: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实验室、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技术保障实验室、水生态量值溯源与传递实验室、水生态监测专用仪器设备适用性检测实验室、水生态环境监测标准规范验证实验室;1个国家水生态监测数据平台;电力开关站1座。

实验室中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室废液和实验室固体废物。

实验室中的清洗废水接入实验室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经过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实验室中的高浓度废液分类收集,集中暂存于大楼危废暂存区,定期交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置。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污染风险的固体废物,集中暂存于大楼危废暂存区内并有明确标识,定期交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置。

(四)报告表编制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提交的报告表须符合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要求,须通过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核,确保项目相关手续办理不受影响。

(五)工期要求:拟承担单位在总站提供相关材料齐备后,应在60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及审批配合等相关工作。

(六)报价限价:本次询价综合评审按前期市场调研情况设置最高报价限价 13.9万元,超出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申报单位的资质、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近三年内有完成类似任务经验。

(四)本任务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 应包含申报单位已完成的与本任务实施内容类似的相关业绩,以及申报单位拟实施的服务方案(申报文件模板参见附件1)。申报单位须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有效。

(二)所有提交的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提交的业绩应为近三年内完成(含三年,以申报文件发出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体现报告完成时间。

四、申报受理及评审

(一)任务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报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报任务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二)任务申报书电子版材料请在2024年12月4日12:00前发送至(jjb@cnemc.cn);任务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请于2024年12月4日前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28号院2号迪蒙综合楼总站基建办(收件人于老师,联系电话:13501164836);对申报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失或损坏,总站不予负责。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需保持一致,否则失去评选资格。

(三)总站计划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五、评选方式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程序,通过询价综合评审方式依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对报价、业绩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确定任务承担候选单位。经公示后,按相关要求拟与承担候选单位签订合同。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询价综合评审结果将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网公示。

 

联系人:于老师 010-89656946

监督电话:010-84943090

 

附件:

1.申报文件模板

2.评分标准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