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件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嵇晓燕、毋振海   电话:(010)6564 6246   邮箱:zhiliang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   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   7.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   8.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9.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0.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11.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2.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3.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14.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15.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16.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17.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部内征求法规与标准司、土壤生态环境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