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新质生产力 | 大连红凌路50000m³/d FCR工艺集约用地市政污水处理工程

生态环境保护典型工程

2025-G-8

大连红凌路50000m³/d FCR工艺集约用地市政污水处理工程

申报单位

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晟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大连中环东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推荐单位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投运时间

2023年6月

工程示范点

集约化空间设计:采用共壁及竖向双层布局,平均用地指标0.34 m²/(m³·d),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生态化FCR工艺:应用FCR技术,通过植物-微生物-微型动物协同共生体系高效降解污染物,同步实现生物除臭与景观融合,打造花园式污水处理厂。相较传统活性污泥法,占地面积减少60%、能耗降低30%、污泥产量削减35%。

能源协同:集成水源热泵技术,回收污水余热为厂区供暖,构建“污水处理+清洁能源”循环模式;

智能调控:基于人工智能的运营管理系统,通过集成分析水质参数与出水目标,为核心生态组合(微生物、植物及生物载体)的配置与流程调整提供量化决策支持。辅助运营人员制定兼顾效率与成本的全局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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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全景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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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R池及双层二沉池合建外观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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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二沉池内部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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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R池景观(左图)水源热泵机组(右图)  


工程规模

5万吨/天

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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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艺流程图

污水通过粗格栅拦截,提升泵提升后,首先进入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完成污水的预处理。处理后的污水进入FCR生化池+双层平流沉淀池,完成二级生物处理,为了达到更好的脱氮效果,设置内回流泵将好氧段硝化混合液回流至缺氧段,经过生物处理后的污水进入高效沉淀池;本方案化学除磷采用后置除磷的方法,在高效沉淀池混凝段投加聚合氯化铝进行化学除磷,经过充分混凝及絮凝反应后进入沉淀段,经过沉淀后的污水进入转盘滤池进行过滤进一步去除SS等杂质,再经紫外消毒后排放。二沉池及高效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进入污泥脱水间进行带式脱水,脱水后的泥饼外运至夏家河污泥处理厂,采用厌氧发酵/工业化生物制气技术进行处理。污泥脱水产生的滤液排入污水提升泵房的粗格栅井随污水一同提升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预处理和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臭气经收集后就近送入生物滤池间除臭后排放。

运行效果

1、污水处理效果

根据2025年污水排放连续监测日平均值月报表,主要污染物进出口浓度及去除率如下:  

COD:入口平均浓度157.43mg/L,出口13.32mg/L,去除率91.54%(《污水排放连续监测日平均值月报表》);

TN:入口36.89mg/L,出口9.25mg/L,去除率74.92%(同上);

NH3-N:入口26.34mg/L,出口0.25mg/L,去除率99.05%(同上);

TP:入口3.48mg/L,出口0.22mg/L,去除率93.68%(同上)。

均严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河道类水质标准。

2、污泥处理效果      

2025年1-4月污泥处理情况:

减量化率:经脱水后污泥体积减少95%(含水率由99%降至79%);

无害化、资源化率:脱水后污泥被送至夏家河污泥处置中心,前端采用厌氧消化实现有机物降解与能源回收,剩余部分用于园林绿化或建材。

3、环境监测体系        

在线监测系统实时传输数据至环保部门;

(1)2025年1-4月份水质监测报告;(2)水质在线监测验收报告;

二次污染控制

1. 污(废)水

产生:厂区生活污水、离心脱水机及滤布滤池反冲洗水等(约500m³/d)。

治理:通过厂区放空系统排入前端进水泵房,汇入污水处理系统,经生化+消毒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河道类水质标准。

2. 污泥                

产生:含水率99%污泥528t/d。

治理:离心脱水至含水率小于80%后送至夏家河污泥处置中心处置后,用于园林绿化或建材。

3、废气

产生:预处理区、生化反应区、污泥脱水区臭气(NH3、H2S等异味气体)。

治理:生物除臭+吸附除臭,排放标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 噪声        

治理:选用低噪设备+封闭式建筑,厂界昼间≤55dB。

达到的标准或性能要求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河道类水质标准:

CODCr≤50mg/L,BOD5≤10mg/L,SS≤10mg/L, TN≤15(12)mg/L,  NH3-N≤ 5(8)mg/L,TP≤0.5mg/L,pH 6-9,色度≤20度,浊度≤20NTU。

(2)处理后的臭气满足:

1)厂界或边缘防护带执行 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二级标准。

NH3≤1.5mg/m3

H2S≤0.06mg/m3

臭气浓度≤20(无量纲)

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1%

2)15m高空排放标准    

在无其他臭源干扰的情况下,经处理后的排放气体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15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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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处理后污泥,含水率小于80%,送至夏家河污泥处置中心处置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23486-2009)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制砖用泥质》(GB/T 25031-2010),用于园林绿化或建材。  

(4)厂区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要求,其中昼间小于55dB(A),夜间小于45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