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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针对辖区某企业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运用生态环境损害e评估系统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成为全疆首例运用数字化手段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并结案的案件。
本次案件损害事实清楚、责任主体明确。办案部门改变以往委托第三方专家机构开展鉴定评估的模式,依托生态环境损害e评估系统开展损害量化定损评估。通过录入案件调查材料、现场核查证据、监测数据等基础信息,由系统快速完成损害量化核算,自动生成标准化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报告,为案件办理提供科学客观的技术支撑。
磋商过程中,办案机构向涉事企业全面通报案件事实与损害后果,解读e评估系统出具的损害评估报告核心内容,围绕生态损害赔偿金额、修复方式、履行时限等事项开展平等磋商。企业对系统评估结论予以充分认可,双方顺利完成磋商,并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修复落地等关键事项上达成共识。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一处被破坏的地面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后,得到修复。昌吉州生态环境局供图
相较于传统专家鉴定评估模式,该系统的应用,精简了专家委托、现场勘查、报告编制等冗长流程,为企业节省大量专家评估服务费用,切实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同时,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要求,大幅缩短办案周期,减轻基层办案压力,有效破解以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评估周期长、鉴定成本高的问题。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刚表示,此次创新使用e评估系统,与企业成功达成赔偿协议,标志着昌吉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迈入智能化、数字化发展新阶段。下一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扩大该系统的实践应用范围,健全“数字评估+磋商和解”办案模式,在压紧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及时修复的同时,助力企业减负增效,为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