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明确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判定条件,我部组织编制了《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吕彩霞

  电话:(010)82205707

  邮箱:lvcaixia@chinansc.cn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号

  邮编:10244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张春龙

  电话:(010)6564613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10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

  3.《核燃料循环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8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3.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4.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6.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8.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9.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10.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