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处,兵团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兵团科技计划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兵科发〔2024〕7号)有关规定,现面向师市、院校、行业部门征集2026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重点研发计划。包括重大科技项目计划、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计划,围绕兵团、区域高质量发展重大科技需求,支持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共性技术攻关(具体要求见附件1-1)。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围绕兵团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具体要求见附件1-2)。

(三)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支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以中亚国家为重点,兼顾与沿线国家及发达国家,共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3)。

(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支持科技特派员(团队)深入团场连队、兵团派驻地方“访惠聚”村和南疆136个结对共建连村生产一线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创业辅导、专业技术服务、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1-4)。

二、组织方式

2026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兵师联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

(一)任务导向类项目。由兵团科技局根据兵团党委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兵团领导有关要求,以及兵团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以“自上而下”方式凝练提出项目,集聚疆内外优势科技力量攻坚克难,推进兵团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不在本次征集范围)。

(二)需求导向类项目。以“自下而上”方式,由师市科技局围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凝练推荐,高校科研院所围绕注重一流学科建设、助推产业发展、改善社会民生问题等方面凝练推荐,行业部门围绕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及行业发展需求凝练推荐,为兵团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科技支撑。

(三)兵师联动类项目。围绕师市重点发展产业的科技需求,健全兵师联动机制,辐射、带动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每个师市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可推荐“兵师联动”类项目(不占用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申报限额),兵团科技局在立项环节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申报工作。第一阶段:由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处和行业部门报送初选项目基本信息(含电子版、表格见附件2),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4日20:00。第二阶段:由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和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处和行业部门通过兵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审核和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20:00。

(二)申报限额。重点研发计划:一师、六师、七师、八师、十二师、十三师推荐项目各不超过4项,二师、三师、四师、十一师推荐项目各不超过3项,五师、九师、十师、十四师、草湖项目区推荐项目各不超过2项,兵团直属高校院所推荐项目各不超过2项(其中新疆农垦科学院、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推荐项目各不超过5项),行业部门推荐项目各不超过2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不限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各师市、行业部门推荐项目各不超过1项,兵团直属高校院所推荐项目各不超过2项(其中新疆农垦科学院、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推荐项目各不超过5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一师、二师、三师、十四师和草湖项目区推荐项目各不超过2项,四师、五师、六师、七师、八师、九师、十师、十二师、十三师推荐项目各不超过1项,兵团直属高校院所推荐项目各不超过3项(至少有1项在结对共建连村实施)。

在上述申报限额基础上,每个师市可推荐“兵师联动”类项目不超过2项,不占用各类项目申报限额。

(三)其他。“双创”大赛等重大科技活动、管理服务创新计划(不含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由兵团科技局采取定向委托方式安排。

四、线上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操作流程

1.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自行在兵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完成注册后,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同一单位(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只能注册一次。

2.个人注册:项目负责人自行在兵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完成注册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管理用户对个人用户进行审核。

3.在线填报:项目负责人按照《兵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单位审核。

4.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提交上级管理部门(即推荐部门)审核推荐。

(二)项目管理部门操作流程

1.账户分配:师市、院校科技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账户由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统一分配。

2.审核推荐:师市、院校科技管理部门对本师、院校所属的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推荐,兵直单位申报材料需由相应兵团行业主管部门在线审核推荐。

3.材料报送: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在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打印书面申报材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至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项目受理

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张得林、吴函羽 0991-2609139  18599039963、13999869184

李政元、陈慧妹 0991-2609202  18197913722、15299110089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五星南路350号11楼

(二)政策咨询

兵团科技局科技成果处(科技攻关处):

马  龙  0991-2896170(工业领域、成果转化)

王杰君  0991-2896164(社发领域)

兵团科技局基础研究与人才处(国际合作与外国专家处):

马  鑫  0991-2890460(农业领域)

周开维  0991-2890460(科技特派员)

熊  敏  0991-2896259(科技合作)

附件:1.2026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引.pdf

    2.2026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初选项目基本信息表.doc


兵团科技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