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牵头编制了《农作物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技术规范》农业行业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9月1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指定邮箱。
该标准规定了农作物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的相关术语和定义、监测原则、监测点设置、监测内容、样品采集、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数据的规范化与存档等内容。适用于主要农作物秸秆还田的生态效应监测。
标准制定背景及任务来源: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来源于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农质标函〔2023〕51 号)第305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是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农业资源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二)制定背景
秸秆是农作物的副产物,也是重要的农业生物质资源。我国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产生量大、种类多、分布广。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粮食产量连续7年站稳6.5亿吨台阶,2023年粮食产量达到69541万吨,相应的秸秆产生量也接近8.74亿吨。露天焚烧是我国处理剩余秸秆的传统方法,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资源浪费,秸秆露天焚烧将全部的碳和大部分的氮转化为气态损失,全部的磷和钾等元素转化为难溶态。导致土壤的理化特征、养分供应状况发生变化,间接弱化了土壤保水保肥能力,造成了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秸秆还田可以为耕地提供丰富的有机质、氮磷钾和微量元素,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农田土壤固碳减排、提高土壤保育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加强全国秸秆资源管理与利用工作,2019年农业农村部建立了全国秸秆资源台账,覆盖全国产生秸秆的2963个县级单位,主要用于统计分析全国、主要农区以及各县的秸秆产生情况、利用去向、五料化利用量、还田利用比例、市场化利用和农户利用情况等。根据2023年全国秸秆资源台账统计结果,全国秸秆直接还田量占秸秆可收集量的55.4%。如何实现秸秆“还多少,怎么还”仍然是目前秸秆直接还田面临的主要困境。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农机农艺配套性差、还田作业标准不一、还田效果不稳定等问题。
《“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等多部国家“十四五”行业规划都对秸秆还田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深入推进秸秆科学还田,需要推动建立以政府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撑、农民积极参与的有效运行工作体系,不断强化政府、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户三者利益的有机联结;以秸秆还田量和作业面积为主要指标,建立健全秸秆还田利用绩效奖补政策,整县域秸秆高质量还田;聚焦耕地保育,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支撑,持续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在粮食主产区打造一批秸秆沃土样板。
然而在秸秆还田推广应用过程中,部分地区将“一还了之”作为解决秸秆禁烧的主要途径,在缺乏研究和论证条件下,盲目施行秸秆全量还田,不仅未能达到培肥土壤的目的,甚至出现作物出苗率低、病虫害增加等问题。根据土壤压实状况,秸秆直接还田后需要配套进行深松、深翻措施,但很多地方秸秆还田仍存在旋耕、深翻等机械不配套、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此外,秸秆直接还田后,下茬作物的水、肥、植保、全苗壮苗栽培技术等配套农艺管理措施跟不上,也是限制秸秆还田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需建立完善的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技术体系,尽快摆脱秸秆还田的局限性,为秸秆合理还田的高效施用提供技术参考。
受不同区域的气候条件、土壤状况、种植模式等因素影响,我国主要农区秸秆还田利用状况差异较大,亟需对我国主要粮食产区的秸秆还田技术模式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完善和推广科学的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当前,各地秸秆还田后土壤生态效应不明晰,亟需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秸秆还田后的生态效应监测工作,以确定不同区域的最适秸秆还田模式。
(三)起草过程
1. 起草阶段
1.1 成立起草小组
为了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接到标准立项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牵头会同其他起草单位召开第一次会议,成立了标准编制组,确定了沟通协调机制,制定了标准编制计划。
标准编制组进行任务划分,确定由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负责组织、协调,制定标准框架,起草技术内容以及审定;标准小组成员和相关农村能源和低碳乡村建设领域专家参与标准技术内容和指标、文献的收集、专家征求意见稿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
1.2 相关资料收集与调研
系统查阅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相关文献资料,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技术规范应用调研,与有关各方交流讨论。目前,国内外尚没有制定关于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技术相关标准,缺乏系统的、科学的全国层面的农业行业技术标准。
1.3 工作基础
为加强全国秸秆资源管理与利用工作,2019年农业农村部建立了全国秸秆资源台账,覆盖全国产生秸秆的2963个县级单位,主要用于统计分析全国、主要农区以及各县的秸秆产生情况、利用去向、五料化利用量、还田利用比例、市场化利用和农户利用情况等。2020年开始,农业农村部在全国主要农区设置了32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推动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工作。围绕小麦、水稻、玉米和油菜等主要农作物,提出针对不同农区的秸秆还田利用十大技术模式,包括东北地区玉米、水稻、玉米-大豆轮作秸秆还田技术模式,黄淮海地区小麦-玉米、小麦-大豆轮作秸秆还田技术模式,长江中下游地区小麦-水稻、油菜-水稻轮、双季稻作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华南地区水稻秸秆还田技术模式,西南地区水稻秸秆还田技术模式。自2021年起,在春耕、“三夏”、秋收等关键农时,聚焦重点区域关键农作物发布秸秆科学还田技术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提高秸秆科学还田水平,提出了构建持续推进的工作体系、科学高效的技术体系、可考核评价的监测体系的发展建议,为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参考。标准制定的条件和基础较为成熟。
1.4 完成标准草案编制
自2021年起,项目团队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的相关试点工作,经过查阅和收集大量技术资料结合全国秸秆还田研究团队的科研基础,形成了《农作物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工作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经过多轮修订,初步确定《农作物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技术规范》编制的关键环节、基本思路和内容。2025年4—6月,起草完成《农作物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技术规范》初稿和编制说明。2025年7—8月,邀请相关省份和科研单位专家对标准初稿进行深入研讨,进一步修改完善初稿,形成《农作物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 征求意见阶段
(综述征求意见对象,以及采纳、未采纳、部分采纳的意见处理情况、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及处理汇总等)
3. 审查阶段
(预审及技术审查会的情况以及专家意见的处理等情况;未到审查阶段的不写本部分)
4. 报批阶段
(审查专家意见处理及报批稿形成情况;未到报批阶段的不写本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