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
2023-S-65
申报单位
森特士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推荐单位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一、工程简介
建设和运行模式
施工总承包
投运时间
2020年6月22日
工程示范点
杭钢旧址公园 GS1303-12/14 地块场地修复工程的示范点:
1)针对有机-无机复合污染场地的特点,采用“异位热脱附+异位淋洗+水泥窑协同处置+风险管控”等多技术联用协同修复的方式,因“污”制宜,有一定的技术优越性;
2)利用集成化、模块化的设备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减少了设备安装调试的时间,缩短了工期,同时保障了设备的稳定运行;
3)利用智慧工地管理中心实现施工现场一体化管理解决方案,提高施工现场决策能力和管理效率,实现土壤修复施工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
4)基于物联网的环境监测系统以及全方位的二次污染防控措施避免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的问题;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了一系列的节能减排措施,实现了很好的碳减排效果;
6)制定了一系列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了项目的安全、高效、低能的运行,实现了项目的精细化管理。
异位热脱附设备与异位淋洗设备
智慧工地管理中心与阻隔风险管控设备
钢结构负压大棚
工程规模
污染土壤处理量:约14万立方米。
工艺流程
本修复工程的工艺流程为:
1)对场地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包括场地三通一平、测定放线、补充调查、基坑支护、遗留建筑保护、临建设施建设等措施。
2)对污染土壤进行开挖,开挖过程中要进行基坑的验收、基坑废水的收集与处理、污染土壤的开挖、分类、转运与暂存及预处理等,在开挖过程中有环境监测及二次污染防控措施。
3)对清挖的污染土壤进行处理,本工程采用原地异位治理与异地处理处置相结合的修复模式。有机物污染土壤进行原地异位热脱附处理,铅、铊和其他无机物(如氟化物等)污染土壤及低渗透性污染土壤外运至水泥窑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高渗透性污染土壤进行原地异位淋洗处理;在需要保留的设施下部无法清挖的区域周边设置竖向阻隔墙,防止其下可能存在的污染物通过地下水流动或其他方式扩散至周边,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4)由第三方效果评估单位、相关政府部门对修复工程进行效果评估和验收评审。
工艺流程图
运行效果
杭钢旧址公园 GS1303-12/14 地块场地修复工程通过效果评估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验收合格并通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的评审,结果如下:
1)杭钢旧址公园 GS1303-12/14 地块修复范围内所有基坑坑底和侧壁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修复目标值,基坑的清理均已达到修复技术方案的既定要求;
2)异位热脱附和异位淋洗修复后土壤样品,取样检测结果均低于修复目标值,修复后土壤全部达到效果评估方案的既定要求;异位热脱附、异位淋洗、水泥窑基坑修复后建筑垃圾样品,检测结果均合格,全部达到效果评估方案的既定要求;放坡土壤样品,取样检测结果均低于修复目标值,满足效果评估方案的既定要求;
3)杭钢旧址公园 GS1303-12/14 地块修复范围未发现修复工程造成土壤的二次污染问题;
4)场地内三处风险管控区达到了修复技术方案的既定要求。
综上所述,杭钢旧址公园 GS1303-12/14 地块修复工程已按照预期目标完成修复,修复后土壤的检测结果均已达到修复目标。
二次污染控制
杭钢旧址公园GS1303-12/14地块修复工程施工期间大气、噪声、废水等均达标排放,大气、噪声、废水等均能够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运行情况
杭钢旧址公园GS1303-12/14地块修复工程全程由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现场监理,未发生过二次污染事故及安全事故,圆满完成了修复任务。施工完成后,由效果评估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了效果评估,并于2021年1月15日通过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的评审。
碳减排效果
杭钢旧址公园GS1303-12/14地块修复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了一系列的碳减排措施,通过改进工艺工法、污染土壤的资源化利用以及废水回用等措施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项目的能源消耗,实现了较好的碳减排效果。
二、工程申报单位联系信息
单位名称:森特士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
联系人:张大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