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待行丨首发、强制性环保标准来袭,还有哪些新政策?


  环保政策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噪声等专项污染防治法律,以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制定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将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文件强调“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不得排放污染物”。
 
  
《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了《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并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指南规定了火电行业建设项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工作流程、内容、方法 和技术要求。本指南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火力发电 4411”和“热电联产 4412”类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异地迁建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标准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
  该标准为首次发布,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
  该标准为首次发布,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四项大气环境监测标准首次发布!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
  ③《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
  ④《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
  四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7月1日起施行。
 

  《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该标准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据悉,该文件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废硫酸在入厂、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废硫酸利用产物污染控制要求以及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
 
  三项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实施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31570-2015)
  石油化学工业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31571-2015)
  ③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31572-2015)
  三项修改单均定于7月1日起施行。
 
 
 《工业回用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导则》(GB/T 43743-2024)
  自2021年成功立项,历经3年的研讨、修改与完善,国家标准《工业回用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导则》正式发布,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标准由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