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污染物治理与环境风险防控有关工作项目拟承担单位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固体司财政资金项目对外委托比选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固体司组织专家对2024年新污染物治理与环境风险防控有关工作项目申请单位及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确定了3个项目拟承担单位。  

现将项目拟承担单位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  监督电话:010-65645780。  

附表:新污染物治理与环境风险防控有关工作项目拟承担单位一览表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2024年6月6日   

附表:新污染物治理与环境风险防控有关工作项目拟承担单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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