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技术
乡镇模块化污水处理技术研究与示
富蕴县萨尔布拉克金矿无主矿区废渣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一期)
01 技术简介
申报单位
新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装备领域
生态修复
业主单位
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
建设和运行模式
项目资金为中央环保土壤专项资金,建成后移交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
投运时间
2022年7月
验收情况
2023年6月4日,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富蕴县分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竣工验收工作,同意工程验收通过。
工程规模
设计治理氰渣方量8.18×105m3,生态修复面积377616.56m2;实际治理氰渣方量8.18×105m3,生态修复面积418736.77m2。
工艺流程
渣堆修整→氰渣清运集中→ 污染土壤清运→污染防控→ 区域排水→生态恢复→地下水监测井→规范警示牌→标识牌→铁丝围栏。
02 运行效果
1、消除额尔齐斯河流域部分环境污染风险安全隐患,保护“引额济克”、“引额济乌”等饮用水工程安全;
2、通过对项目范围内堆放且未做任何防护措施的堆浸氰化尾渣和受污染的土壤进行环境污染风险管控;
3、使污染物不在雨水浸沥下扩散,不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
4、植被得到有效恢复,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03 二次污染控制
本工程主要的二次污染物为废气、粉尘,防治措施有: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开挖的氰渣或土料要及时运走,禁止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氰渣或土料料等;定时洒水,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当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氰渣或土料采取遮盖措施,对作业面进行洒水抑尘;氰渣装卸、转运作业场所的粉尘及空气中氰化物浓度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经过有效措施防治后生产过程中大气检测结果变化不大。
04 达到的标准或性能要求
1、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2、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土地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实现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充分体现政府为人民谋福利、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执政理念,符合“和谐社会”的主要思想。
3、保护额尔齐斯河: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的防止氰化渣堆降水淋溶产生的污染物随地表径流进入额尔齐斯河,保障下游居民饮用水安全。
4、项目污染土壤含量Si含量达到小于管制值100mg/kg的风险管控目标。
05 运行情况
项目目前运行正常,未发生事故,通过防渗系统及排水沟的施工,有效的防止氰化渣堆降水淋溶产生的污染物随地表径流进入地下水及额尔齐斯河。
06 示范点
1、本项目为疆内第一个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项目的成功运作可有效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提高周边草场的质量,更有利于当地牧民放牧,提高收入。
2、“原位封存”示范点,“原位封存”的治理理念首次用于新疆历史遗留污染源的治理工程,一方面达到了污染源源头控制效果,另一方面减少了再次搬运,避免了二次污染,相应的工程投入费用也为之降低。
3、“矿山地质环境修复”示范点,生态恢复为辅,污染源治理辅以生态恢复的手段,采用整形、覆土、植草等措施,生态修复面积418736.77m2。提升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