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规范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存储和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现批准《生态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生态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HJ 417-2025)

  本标准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HJ/T 417-2007)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5年2月10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