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委托安徽碧波天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新疆中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中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东坪大道与居九路交口东北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建设废铝深加工生产线2条,再生铝生产线由原料分选工段、熔炼工段、精炼工段、铸锭工段组成;各工段的生产技术、装备及控制均采用先进技术及装备,居国内领先水平;建成后,可实现年处理11万吨废铝,实现年产10万吨再生铝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中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181831869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碧波天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1-65597715

电子邮箱:69573287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中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