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基础方法 第3部分:金属同位素技术(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快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基础方法 第3部分:金属同位素技术(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意见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法规与标准司 马依伊

电话:(010)65645281

传真:(010)65645260

邮箱:sunhaipeichang@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基础方法 第3部分:金属同位素技术(征求意见稿)

3.《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基础方法 第3部分:金属同位素技术(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9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