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危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委员会工作内容

一、提供咨询服务

为从事固废(危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行业的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决策管理等方面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二、政策与标准研究

(一)接受政府委托或协会安排,积极组织开展行业发展政策研究;

(二)制(修)订本领域行业技术规范、产品标准和管理标准,推进政策、标准和规范的贯彻实施。

三、团体标准相关工作

(一)根据协会部署,组织开展固废(危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团体标准的顶层设计;

(二)组织团体标准的制定,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三)推动团体标准在政府部门和行业领域采信。

四、协调与维权

(一)建立协商议事机制,协调本领域在生产经营、技术合作、服务和市场竞争中出现的问题;

(二)充分发挥自律作用,维护本领域的正当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

(三)及时向协会或政府反映协会会员的愿望与诉求;

五、调研与分析

(一)开展本领域发展现状、市场、业态调研工作;

(二)及时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的产业、技术、投融资、财税等政策和信息;

(三)开展本领域发展趋势分析,编制行业发展报告,为行业发展和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

六、技术推广与应用

(一)组织协会会员、专家跟踪研究本领域的技术研发热点、瓶颈问题和发展趋势;

(二)推进各类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服务。

七、交流与合作平台搭建

(一)搭建专业化交流平台,在本领域组织技术交流活动;

(二)促进技术创新、疆内外环保企业合作,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共性问题解决。

八、配合相关工作

(一)接受政府委托或协会安排,配合协会开展相关工作,包括不限于产品认证、产品评优和产品推荐;

(二)实用技术评选及固废(危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评定,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的鉴定,优秀重点骨干企业评选和推荐,技术评估等;

九、行业自律与品牌建设

(一)推进本领域行业自律,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

(二)树立行业良好的品牌形象;

十、完成交办任务

承担协会交办和委托的其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