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山东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切实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

请各试点地区根据《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方案》《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制度(试点)》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于2025年6月10日前,完成本行政区域的单位清查以及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并于7月10日前上报本行政区域调查试点工作报告。

填报及审核数据网址:http://114.251.10.71:808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刘元生

电话:(010)6564539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联系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柴蔚舒 王妍

电话:(010)5280651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6号

附件:

  1.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方案

  2.生态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制度(试点)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5年3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