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新疆版补贴全攻略来了!

新疆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已取得显著成效,极大促进消费市场活跃,截至10月15日,已累计拉动消费超过27.5亿元。 

数据显示,全疆汽车报废更新申请达7098单。同时,汽车置换申请也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累计提交申请达10062单。这一系列数据不仅反映消费者对汽车消费升级的迫切需求,也彰显政策在推动汽车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9月30日,乌鲁木齐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升级活动仪式现场。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黑宏伟摄

在家电领域,随着国家和自治区补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全面铺开,全疆共提交国家补贴家电申请5.2万单,自治区补贴家电以旧换新和购新申请2.7万单。这些申请涵盖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传统家电产品,以及智能电视、智能厨电等新兴家电品类,充分展示消费者对高品质生活的向往和对家电产品更新换代的强烈需求。

随着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的发布,新疆各地消费市场热度持续升温。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部分地州市还相继出台地方促消费政策,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提升市场消费热度。


新疆各地州市具体有哪些活动补贴政策?



兵团

图片


图片


 乌鲁木齐汽车以旧换新活动

一、活动时间

实施时间:2024年4月24日0时—2024年12月31日24时

申请时间:2024年4月24日0时—2025年1月10日24时


二、补贴对象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我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工商注册地在乌鲁木齐市行政辖区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个人消费者不受户籍地限制。


报废旧车,可前往全市任一一家报废汽车企业进行报废:


1、新疆皖新盛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盛达西路1699号

联系人:祝令放联系电话:132099869992

新疆金业城市矿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桐18217236899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金岭路49号3

单位名称:新疆州行远大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王家沟工业园区四期祥云西街399号

联系人:李世博联系电话:135799875884、新疆徽北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新疆江河盛达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盛达东路915号

联系人:张世豪13079914505

购买新车: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任一汽车销售企业均可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


图片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二)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四、补贴申领渠道及材料

(一)申报补贴渠道

1.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且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qclt.mofcom.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准确填报提交清晰完整的申报材料,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2.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方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由市商务局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3.报废汽车信息。填写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 新车信息。填写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5.材料申报要求。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实施期间内取得,持有人应为同一人。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图片


 乌鲁木齐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一)产品购买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

(二)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1月31日

(三)消费券使用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图片


三、补贴标准

本方案中,“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或电子产品时,报废旧家电或电子产品,并交由经销企业或回收企业冲抵部分货款的消费行为。“购新”是指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或电子产品的消费行为。


四、消费者填报申请材料

消费者在服务平台活动页面进行资料提交、补贴核销等。


1.“以旧换新”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产品经销企业选定新机后,由经销企业负责指导消费者正确、完整填报基本信息和申领材料。旧机现场核价,消费者自行选择经销企业或回收企业提供的收旧服务。


2.购买新机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产品经销企业购买新机后,由经销企业负责指导消费者正确、完整填报基本信息和申领材料。


五、申领材料

个人消费者申领财政补贴消费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参与 “以旧换新”活动

1.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向消费者开具的购买产品发票;

2.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购买新产品的支付凭证(POS机打签购单或其他支付凭证照片)

4.购买新产品的全景照片和新家电能耗标准照片(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无需提交能耗标准照片,但需提交激活页面照片)

5.购买新家电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照片;燃气相关产品的CCC证书照片及合格证照片;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需提供产品序列号照片

6.更换旧产品的全景照片

7.产品经销企业出具的《“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凭证》。


(二)参与“购新”活动

1.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向消费者开具的购买产品发票。

2.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购买新产品的支付凭证(POS机打签购单或其他支付凭证照片)。

4.购买新家电的全景照片和新家电能耗标准照片(燃气相关产品需提交CCC证书照片及合格证照片;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无需提交能耗标准照片,但需提交激活页面照片)。

5.购买新家电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照片;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需提供产品序列号照片。

6.经销企业出具的《“购新”补贴活动凭证》。

购买新家电的发票开票日期和旧家电回收日期必须在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家电购买人和消费券申领人必须为同一人。如出现消费者退货情形,经销企业应立即告知服务平台,在消费者全额退回消费券或消费券对应的财政补贴资金后,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如出现消费者换货情形,经销企业应立即告知服务平台,消费者需在家电经销企业的指导下,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如在换货情形发生前消费者已获取补贴消费券,则需在全额退回消费券或消费券对应的财政补贴资金后,重新提交相应材料进行申领。


六、参与企业要求

(一)产品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书,并签署《家电(电子产品)企业承诺书》(见附;消费券核销企业应为辖区内的成品油、商超、餐饮、家电、电子产品等经营主体。

(二)经销企业应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能够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未上“黑名单”。

(四)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防疫相关规定。

(五)理解并同意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活动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接受活动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具备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

(六)确保购买人证件信息、消费台账等信息真实性。


昌吉州

图片


吐鲁番

图片


塔城市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其中:产品购买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1月31日

消费券使用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为在辖区内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门店购置单价1000元及以上家电、电子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产品范围包含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一级二级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含干衣机)、冰箱(含冷柜)、洗碗机、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燃气灶(含集成灶)、热水器(含壁挂炉)(燃气相关产品必须是经CCC认证,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吸油烟机家电类产品和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电子类产品。


三、补贴标准

此公告中,“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或电子产品时,报废旧家电或电子产品,并交由经销企业或回收企业冲抵部分货款的消费行为。“购新”是指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或电子产品的消费行为。


对参与“以旧换新”购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购买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电子产品的消费者、购买新电子产品的消费者进行补贴消费券,消费券先领先得,发完即止。具体发放和补贴标准详见下表。


(一)“以旧换新”家电补贴标准


(二)购新家电补贴标准


(三)“以旧换新”电子产品补贴标准


(四)购新电子产品补贴标准


克州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产品购买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1月31日;

消费券使用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为:在辖区内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门店购置单价1000元及以上家电、电子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产品范围包含: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一级二级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含干衣机)、冰箱(含冷柜)、洗碗机、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燃气灶(含集成灶)、热水器(含壁挂炉)(燃气相关产品必须是经CCC认证,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吸油烟机家电类产品和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电子类产品。   


“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或电子产品时,报废旧家电或电子产品,并交由经销企业或回收企业冲抵部分货款的消费行为。

“购新”是指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或电子产品的消费行为。


三、补贴标准

对参与“以旧换新”购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依据家电、电子产品发票价格分档补贴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消费券先领先得,发完即止。具体发放和补贴标准见下表。


附件:(一)“以旧换新”家电补贴标准


(二)购新家电补贴标准   


(三)“以旧换新”电子产品补贴标准


(四)购新电子产品补贴标准


四、申领材料

个人消费者申领财政补贴消费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参与“以旧换新”活动

1.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向消费者开具的购买产品发票;

2.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购买新产品的支付凭证(POS机打签购单或其他支付凭证照片);

4.购买新产品的全景照片和新家电能耗标准照片(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无需提交能耗标准照片,但需提交激活页面照片);

5.购买新家电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照片;燃气相关产品的CCC证书照片及合格证照片;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需提供产品序列号照片;

6.更换旧产品的全景照片;

7.产品经销企业出具的《“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凭证》(见附件1、3)。


(二)参与“购新”活动

1.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向消费者开具的购买产品发票;

2.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购买新产品的支付凭证(POS机打签购单或其他支付凭证照片);

4.购买新家电的全景照片和新家电能耗标准照片;(燃气相关产品需提交CCC证书照片及合格证照片;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无需提交能耗标准照片,但需提交激活页面照片);   

5.购买新家电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照片;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需提供产品序列号照片;

6.经销企业出具的《购新补贴活动凭证》(见附件2、4)。

请注意:购买新家电的发票开票日期和旧家电回收日期必须在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家电购买人和消费券申领人必须为同一人。如出现消费者退货情形,经销企业应立即告知支付平台,在消费者全额退回消费券或消费券对应的财政补贴资金后,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如出现消费者换货情形,经销企业应立即告知支付平台,消费者需在家电经销企业的指导下,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如在换货情形发生前消费者已获取补贴消费券,则需在全额退回消费券或消费券对应的财政补贴资金后,重新提交相应材料进行申领。


(三)消费券申领及核销基本流程

图片


阿克苏地区

阿克苏地区将在自治区电子产品促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给予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消费者按每个档次再分别发放200元面额消费通用券一张,消费券不支持跨地(州市)使用,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一、申领标准

据悉,凡是在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与电子产品促消费和以旧换新活动的消费者,均可依据新购电子产品发票价格,分档申领200—1000元不等的补贴消费券。电子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申领上限为每人1000元,电子产品“购新”补贴申领上限为每人800元,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消费者核销时,每消费满100元,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抵扣100元,根据消费金额可一次性核销使用多张消费券。此次活动补贴产品范围为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3类电子产品。


二、所需资料

消费者通过“建行生活”支付平台申领补贴消费券,应提供以下资料: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向消费者开具的购买产品发票;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购买新产品的支付凭证(POS机打签购单或其他支付凭证照片);产品激活页面照片和序列号照片;产品经销企业出具的《“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凭证》或《购新补贴活动凭证》。

注意:购买新电子产品的发票开票日期和旧电子产品回收日期必须在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人和消费券申领人必须为同一人。


图片


和田地区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相关联链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