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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国家法律、标准要求,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进行了修订。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通过邮箱反馈,邮件主题请注明“应对预案建议”字样,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3日。
联 系 人:汪飞
联系电话:0991-4165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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