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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类大气污染源中,扬尘源是影响我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源类。主要城市颗粒物来源解析结果表明,扬尘源对细颗粒物浓度有10%—30%的贡献。随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持续深入,工业、燃煤等污染源排放总量与浓度贡献明显下降,而扬尘源贡献总体稳定,部分城市有所反弹。扬尘中含有大量细粒径颗粒物,在较强风力作用下,可传输十几公里甚至上百公里,其影响具有全局性。同时,扬尘源颗粒物表面是气态污染物非均相反应的良好场所,可以在适宜条件下快速催化二次颗粒物的生成,其还可以吸收大气氨,富集亚硝酸盐等含氮化合物,影响大气氧化与自净能力。
未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及“双碳”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国燃煤、工业与交通等主要源类的预期排放量将大幅下降,扬尘源重要性将愈加突出,要未雨绸缪,谋划设计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扬尘源污染综合治理体系。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国家高度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规定对城市扬尘进行综合整治,对施工、运输、储存、道路以及料堆等全方面扬尘管控做出规定,明确施工全密闭以及道路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密闭与卫星定位,道路机械化清扫,料堆密闭以及城市裸地绿化等防治手段。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四章第四节对扬尘污染防治做出整体统筹。
2018年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将防风固沙工程与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及其余扬尘面源治理做出区分,单独进行细致防治规划。对于施工扬尘,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提出“六个百分百”标准与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要求,同时规定了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等保障措施。
2023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中提出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与数据联网工作,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在上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率达3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的进一步严格的量化管理目标。同时首次提出了对城市公共裸地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的措施。
可见,我国扬尘源综合治理的体系已基本形成,量化指标不断收严,监管手段不断完善,扬尘源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长期实践与摸索,我国扬尘污染治理已经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地方在扬尘源污染管控方面依旧存在问题。
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个别地方仍存在重动作轻效果的治理误区,缺乏扬尘管控长效机制,“一管就有效、一松就反弹”。还有个别地方仅仅关注监测点周边几百米的扬尘污染管控,忽视了更大范围的扬尘管控,措施缺乏长期性、精准性与科学性。
扬尘污染治理问题归根结底是防治体系建设问题,反映的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与其他主要源类相比,涵盖标准规范、监测监管、考核评估、宣传培训、治理技术、机制体制等的扬尘源全过程精准治理体系建设仍显滞后。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扬尘排放标准缺乏。如何判断各类扬尘源排放是否超标,是各地在实际管控工作中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扬尘源排放具有极强随机性,时间、空间、排放强度等不确定性大,相关排放标准的制定十分困难。目前只有北京、上海等个别城市颁布了施工扬尘排放标准,大部分城市在扬尘排放标准上仍是空白,严重制约了扬尘污染管控工作,亟须在国家层面予以统筹设计。
扬尘监测方法单一滞后。现有扬尘监测方法相对单一,施工扬尘监测主要基于粗颗粒物浓度在线监测与月度降尘监测,道路扬尘监测主要依赖车载走航,裸地扬尘的动态监测多依赖月度遥感资料。这些单一的监测方法难以及时全面准确地感知扬尘源排放情况,难以满足扬尘源精细化管控工作的需求,也制约了排放标准的落地实施。
量化考核抓手不清。扬尘源污染排放标准与监测体系的不完善,导致现阶段扬尘源量化评估考核普遍缺少抓手。在财税手段上,扬尘环境保护税多基于固定系数的计算,难以动态反映扬尘污染真实情况,导致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变成定额缴纳,难以实现通过扬尘污染情况调整征收税额,从而倒逼施工主体加强扬尘污染防范的初衷。
治理技术规范陈旧。随着治理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类治理技术逐渐多样化,现有《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已经发布多年,新技术与传统技术在治理市场上并存,一线人员在选择具体治理技术时缺乏科学规范指导,盲目性大。同时诸多治理新技术在效果上良莠不齐,对扬尘治理技术有效性研究尚不充分,一些新技术在应用场景的适用性上亟须科学指导。
“十五五”期间扬尘治理须持续发力
针对这些问题,“十五五”期间在扬尘管控上亟须从思想观念、感知能力、治理技术与考核手段上实现从动作要求到效果导向的转变,不断完善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体系。
加快扬尘排放标准与监测体系建设。排放标准是有效管控的基础与抓手。笔者建议,在国家层面统筹扬尘排放标准体系的制定,针对扬尘时间、空间、排放强度等不确定性大的特点,调研各地实践经验,研究不同扬尘源类差异化的排放标准,分阶段分区域推广实施,逐步填补这一领域空白,为进一步开展扬尘源治理量化考核评估与优化财税政策提供基础。各地也应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制定差异化的扬尘排放标准。在监测体系建设上,要充分利用现有扬尘源监测技术,结合卫星遥感、无人机空中监测、道路流量智能监测与数值模型,指导各地加快构建高精度扬尘源污染排放监测体系与相应标准规范,动态、准确感知扬尘污染。
完善扬尘源排放考核评估与治理技术库。制定扬尘源排放考核评估定量指标体系,区分时段、区域、排放类型等不同层次的污染精细化防控目标与量化指标,实现对扬尘源的精细化、科学化量化评估考核。以扬尘源排放动态监测及考核评估指标为基础,探索符合扬尘治理特点的动态化财税措施,以金融手段促进相关责任主体主动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治理技术上,调研梳理现有扬尘污染治理的新老技术,构建全覆盖的扬尘污染治理技术储备库,评估各类技术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适用性和最佳应用条件,更新完善《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393—2007),在此基础上编制分源类精细化治理技术规范,形成扬尘治理技术规范体系。
推动扬尘污染全域管控。全域管控要讲究科学精准。要精准锁定重点区域。整合卫星遥感、走航监测、地面微型站等数据,通过多源数据融合与动态识别,建立城市扬尘排放高值热点清单,实现精准靶向治理。结合气象风向与后向轨迹模型,识别出影响主城区的关键输送路径及上风向敏感点位,对传输通道重点把守。实行分级管控制度,按照扬尘排放等级划定不同级别区域,实行措施与程度差异化的精准管控。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培训。扬尘管控的关键在于落实,“即抓即严,即放即松”是扬尘源管控区别于其他源类的重要特征之一。系统的宣传培训是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最快捷最有效的途径。针对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宣教和防治技术培训,明确抑尘设备安装及使用规范,逐步提升一线人员扬尘污染防治主动意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治理,变被动治理为主动作为,才能从根本上控制扬尘污染。
加强扬尘污染科学研究。扬尘源的科学精准防治急需系统研究的支撑。结合相关科技重大专项,系统梳理我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科技需求,从动态监测方法、精准评估技术、前沿治理技术与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统筹设立有针对性的研究任务,组织优势技术团队,紧密围绕管理需求,推动先进扬尘管控技术持续落地。各地也应积极组织开展面向本地实际的扬尘污染排放表征与防治技术研究。
作者系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生态环境部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主任